为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根据四川省语委、四川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语用函【222】2号)的要求。经单位推选、申报,学校对候选人员和集体进行审议。现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基层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文化艺术学院
先进个人:刘洁(文化艺术学院教师)
对以上推荐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署名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
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张小红15902861637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龚晓林13981967993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