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党总支:
现将《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4] 12 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4 年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月的通知》(川教函[2014] 662 号)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于12 月 10 日和 12 月 31 日前分别将宪法日活动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月情况书面报送宣传科xck@cuit.edu.cn。
联系人:徐紫电;联系电话:85966950。
附:具体任务要求
1、请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党总支结合实际,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方式,自主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2、请宣传部新闻中心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做好校内活动宣传报道;
3、由宣传部于12月10日、31日前汇总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并向教育厅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处报送材料。
学校党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2日